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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》政策解读

发布时间: 2024- 01- 03 14: 47浏览次数:

为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区森林防火工作,提高全民森林防火责任和意识,切实加大对火源的管控力度,严防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,特起草《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》(以下简称《防火令》),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

一、制定《防火令》的必要性

近年来,在区委、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经过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,我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一直保持了平衡态势,森林火灾的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。但是,我区每年的春耕、清明期间上坟祭祖、焚烧秸秆等野外用火现象仍有发生,存在森林火灾风险隐患。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,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,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,维护森林生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特发布本《防火令》。

二、制定《防火令》的依据
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》。

(二)《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》《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》。

三、主要内容

(一)明确我区2024年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,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。

(二)划定森林防火区为龙马潭区行政区域内(城市市区除外)林地及周边100米范围内均为森林防火区。

(三)适时发布禁火令,在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,区人民政府将适时发布禁火令,必要时对重点林区实施封山管理。

(四)严格野外火源管控,并对违反防火令应依法给予的相关处罚进行了明确,突出省政府“四个一律”要求。

(五)贯彻落实排查整治火灾隐患,对重点部位、重点地段、重点目标、重要设施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,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。

(六)实施分期分区精准管控,落实网格化管理,加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管理,及时发布预警。

(七)强化应急准备,区级、各街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出现火情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响应,火灾扑救科学有序。

(八)强化宣传教育,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、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,提高公众预防、避险、自救、互救和减灾能力。

(九)落实防灭火责任,各街镇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,落实属地领导责任、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,以及联防联控责任。实行区包街镇、街镇包村(社区)、村(社区)包户。

(十)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严格隐患排查整改及火案查处,对发生的森林火灾,要按规定及时查清原因、评估损失和分清责任,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。

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,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。

四、制定《防火令》的过程

该规范性文件参考了省、市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内容,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起草,区应急管理局进行初审,通过了专家评审和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。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评估论证、公开征求意见、合法性审查、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,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。


信息来源: 龙马潭区应急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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