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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关于推进乡镇(街道)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1- 10- 08 16: 41浏览次数:

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
印发《关于推进乡镇(街道)合法性审查

全覆盖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泸龙府办发〔2021〕20号


各街道办事处、镇人民政府,区级各部门:

现将《关于推进乡镇(街道)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方案》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


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21年9月29日



关于推进乡镇(街道)合法性审查全覆盖

工作方案
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解决基层依法治理“最后一公里”问题,用法治方式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根据《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〈关于推进乡镇(街道)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意见〉的通知》(泸市府发〔2021〕14号)文件要求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(一)指导思想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乡村建设、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,坚持以法治建设为统领,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,完善法治乡镇(街道)建设体制机制,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设,为实现乡村振兴、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。

(二)工作目标。以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设为着力点,构建区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全覆盖的合法性审查体系,严格执行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《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(试行)》等要求,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、制定规范性文件、签订各类合同、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必经程序,全力推动基层科学、民主、依法决策。2021年9月底前在全区范围全面推开,基本实现乡镇(街道)合法性审查力量、审查范围、审查机制全覆盖,构建全区“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”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,2021年12月底前,推进乡镇(街道)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建设,实现工作提质增效,全面提升乡镇(街道)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。

二、主要举措

(一)落实合法性审查力量。根据龙马潭区工作实际,采取乡镇(街道)相应内设机构作为乡镇(街道)合法性审查机构,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模式。区司法局为乡镇(街道)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指导服务支撑。各乡镇(街道)明确分管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负责人,指定乡镇(街道)内设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,配强审查人员力量,确保责任到岗、到人。专业审查人员不够、审查力量不足的,可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、聘请法律顾问团队等方式协助审查。

(二)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。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主要包括乡镇(街道)的行政规范性文件;乡镇(街道)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;涉及乡镇(街道)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行政决策事项;涉及重大合作、招商引资、民商事等内容的协议;涉及乡镇(街道)职权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行为;其他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;其他乡镇(街道)基层治理中涉及的涉法事务等,鼓励将自治章程、村规民约、社区公约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。乡镇(街道)要制定合法性审查目录,以清单方式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,审查清单由各乡镇(街道)拟定报区司法局收集汇总后报市司法局。

(三)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。各乡镇(街道)要建立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制度,明确合法性审查的审核机构、审核时间以及提起审查应具备材料、针对不同类别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内容、报批流转等程序。乡镇(街道)合法性审查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、重大合同签订等事项在酝酿或起草阶段作出的征求意见,不能代替合法性审查意见,坚决杜绝重形式、轻内容、走过场的现象。乡镇(街道)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的议题时,应当通知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人或者专门审查人员列席会议、发表意见,并在会议记录中全过程记录。

(四)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。对专业性强、涉及面广、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涉法事项,可以通过征求意见、听证论证、专家咨询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等方式提高审查质量。重大专项法律事务,可以聘请专业法律团队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。乡镇(街道)作出的规范性文件、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作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应抄送区司法局。

三、组织领导

(一)区级统筹落实。成立龙马潭区乡镇(街道)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推进过程中重大事项的研究部署和指导,保障工作经费,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。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乡镇(街道)按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要求。加强合法性审查人员培养、储备、使用,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,促进乡镇(街道)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建设。

(二)乡镇(街道)承担主体责任。乡镇(街道)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主动承担起合法性审查工作主体责任,在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中积极探索可推广、可复制的经验做法。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要素保障,配强合法性审查力量,落实工作经费,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。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对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,组织推动本乡镇(街道)合法性审查工作,认真研究依法合理采纳审查意见,提高乡镇(街道)法治工作水平。2021年11月30日前,各乡镇(街道)要将工作推进情况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报告。

区政府将乡镇(街道)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列入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内容,区司法局要发挥指导作用,将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,加强对工作推进情况跟踪检查,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,加强推广运用,工作推进不力、效果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目标考核分。

信息来源: 龙马潭区政府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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